.

  当前位置:广东本色>> 新闻动态>>>>


维也纳酒店需更名?海南省民政厅回应:商标不能作为地名标识


近日,省民政厅公布了不规范地名名单对于53个不符相关要求“洋地名”提出整改意见。6月19日下午,省民政厅就近期群众关心的“海南整治不规范地名”热点话题召开了工作情况通报会,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省民政厅副厅长石清理在会上表示,当前一些城市居民区、建筑物存在“大、洋、怪、重”(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及随意更名等不规范现象。为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省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就已印发《海南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地名不规范清理整治工作,这也是本次清理工作的主要背景。

针对名单中的一些地名,群众认为没必要更改或更改会带来不便的问题,石清理也进行了回应。“省民政厅网站上发布的海南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并不是最终结果,只是评估论证阶段的一个关健环节。”石清理表示,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在充分研究分析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使清理工作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这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而对于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结果,省民政厅将适时向社会发布。

回应维也纳酒店:商标不能作为地名标识

由于酒店名使用了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为名,维也纳酒店集团旗下的海南15家酒店也因“使用外国地名”而被列入不规范地名清单。日前,维也纳酒店集团也向省民政厅提出了异议。针对该问题,石清理表示,维也纳酒店是属于注册的商标名称,但是商标不能作为地名标识,所以清理的不是商标,而是作为地名标识的“维也纳酒店”,在地图上不能使用“维也纳酒店”这样的字样。

原作者:

来 源:

南国都市报19-6-20

共有162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